來源: 時間 :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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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為湖南省作家協會下屬二級機構,在湖南省工商局注冊為企業獨立法人單位。根據這一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本社法人代表履行財務組織、預算、收支審批權。
二、本社編輯部、編務部及其他部門所有開支,須事先呈報計劃,由部門負責人報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嚴格按計劃開支。
三、雜志社稿費、編輯費開支,由執行主編逐月按實際發表的字數造表,送法人代表核定,交由編務部門發放。
四、編務部門負責與省作協財務室的工作銜接,及時核對帳目,沖兌現金,以保障雜志社的正常開支,良性循環。
五、雜志社人員工資,由社領導參照有關政策,根據實際情況集體研究決定。并由編務部門逐月造表,經法人代表簽字,報省作協財務室統一發放。
六、其他必要的業務開支、作者往來接待以及不可預計的開支,一律由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文學界》雜志社
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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