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時間 :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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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
根據我單位的特點,結合最近一段時間財務報帳的實際情況,就進一步完善、規范財務制度,特通知如下,請各部門認真予以貫徹落實。
1.嚴禁超標準購置辦公用品,確實需要的,必須按規定申報,批準后方可采購。
2.公務接待需要就餐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領導報告,堅持節儉原則。沒有批準的就餐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3.外出辦公事時,盡量乘坐班車。必須乘坐的士時,需要報告主管領導同意。未經批準乘坐的的士票,一律不予報銷。
4.規范簽字程序。每一張發票必須有3人簽字方可報帳,即經手人(或驗收人)、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再由分管財務領導簽字報帳。
5.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湖南毛澤東文學院管理處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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