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藝報 劉大先 時間 : 2017-07-12
分享到:
羅曼·羅蘭提出了一種真正意義上而不是膚淺的英雄主義,那就是對生活的樂觀與積極態度:庸人能夠接受淺薄的歡欣與泡沫般的繁榮,卻不敢面對生活中那些慘淡的真相,或者在一旦發現生活陰暗的一面之后變得憤恨、怨毒和虛無。而真正的英雄即便認識到生活并非如同伊甸園般美好后,依然要熱愛與擁抱生活。那么我們首先要面對的就是什么是生活的問題。
生活無疑是一個既包含歷史性又有著鮮明現實意義的范疇。揆諸新中國以來的文學史,我們會發現在社會主義中國早期,有一個短暫的“新生活”時代,這個“新生活”與中華民國政府1934年開始推行的帶有現代性國民教育性質的“新生活運動”有所區別,是一種社會主義的新生活。文學在社會主義新生活中扮演著歷史想象與政治想象、塑造新人與建構新文化的重要角色。在這個社會主義新生活階段,個體與集體之間構成了一種和諧合一的結構關系,“三紅一創”以及《保衛延安》《林海雪原》等革命英雄傳奇形成了一種將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個人選擇與歷史選擇、個人生活與時代生活同構的表述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經歷了為時不長的“新生活的光輝”之后,作為理想形象的“新人”在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文學版圖中日益稀缺,而文學中的生活則呈現出單向度的風貌。體現為個人與集體、社會、國家之間發生了斷裂,私人生活與公共生活之間產生了隔閡,肉身的生活與精神的生活之間發生了沖突,而后者往往被視為具有壓抑性質的存在,逐漸退隱到文本之外。可以說,生活本身發生了內部的裂變,存在主義式的生活大行其道,而理想主義的生活被視為烏托邦甚或蹤跡不見。
存在主義式的生活體現為:一種是“生活”淹沒了“人”。生活成為文學中的一種籠罩性的氛圍、情緒、環境,并且是如同黏稠的淤泥一般,讓人泥足不前。它表現為生活的乏味與庸常,身處其中的人大多數帶著猥瑣、陰暗、卑劣、邪惡的精神暗疾,即便沒有如此,也更多地沉浸在一地雞毛的“生活流”中拖曳殘喘。這是主體的退縮與外部世界的強大,精神的生活不復存在,而詩與遠方因為被濫用而污名化,成為矯情與虛偽的代名詞。這可以說是作為歷史主體的人:歷史性、社會性與政治性的人的退縮,而作為自在物的人:生物學以上的自然人的再次登場。當生活中的“人”矮化乃至消隱之后,生活本身就成了混亂不堪的無意義行動集合。這個時候傳統的文學表現方式如摹仿、再現等就難以從總體上把握生活了,正如敘述者不一定等同于作者,文學生活也并不必然等同于現實生活本身,如果照貓畫虎、追影摩聲,顯然文學還不如各種新興便捷的新媒體更具有時效性和覆蓋面。
另一種則是二手生活替代了原生生活。作家的主體意識往往在不自覺中被媒體所構建的景觀與符號所左右,跟隨著流行的話語,將日常生活樹立為某種詩意的對立面,讓兩者互相傷害。媒體化的生活話語一方面化約極簡,另一方面武斷專橫,它以其片面性塑造出一副超出于日常體驗的夸張性,這種夸張性極大程度上扭曲了作為原初經驗的生活的多樣性。這樣一來,在我們時代流行的具有中產階級美學趣味的文學作品中往往存在著極大的盲區,可見的生活往往是被媒介過濾了的二手生活。二手生活讓人感到不滿的地方在于,一方面在文學表現中可見的生活之外,很大部分是無視的生活,比如,在中產階級美學之外的最底層和最高層的生活,都是不可見的。它的危險之處是很容易使得某種特殊性替代了總體性;另一方面在書寫那些可見的局部生活的時候缺乏總體性的視野與宏觀的政治經濟學把握,而使得生活成為一種純粹日常經驗,而忽略了生活背后決定性的社會結構。出于反撥前一個階段政治意識形態主導的生活形象的寫作,往往重復了它所反對的對象的邏輯,走向另一個極端。我們看到媒體樂意呈現的陰暗、破碎與無望的另類生活就是一個例子,這固然沒有問題,問題在于這些并非生活的全部,我們不能從陽光普照的光鮮掉過頭去直奔凋零狹窄的暗角——它們共同構成了我們時代生活的復雜性。
生活的多樣性表現在,從空間維度而言,不同階層、地區、族群、信仰與語言群體,他們的生活會帶來經驗的差異性和認知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會突破個人經驗的有限性,進而解放文學書寫中的認知與思想的牢籠。從時間維度而言,在于即便是同時代的人,也會有布洛赫所謂的“同時異代”的現象,即不同區域、族群、性別和階級的人固然處于同樣的物理的全球化時空之中,但他們的主觀認知、情感態度與精神狀況也并非相同。對于當下的文學而言,現在的問題是,在單向度的生活想象與書寫中,囿于狹小心靈的作家往往注目于小時代的小生活、私人生活、具體生活、自己的生活,而無視大時代的大生活、民眾生活、想象生活和他人的生活。當然,我們不可能對一個作家的個體經驗求全責備,但是他應該有一種自覺意識,即認識到自身的無能、軟弱和目光與精神的限度,從而充滿謙卑,同時不放棄敞開自己心靈的愿望。
敞開心靈與精神的提升對于文學而言尤為重要。因為,如果我們從文學中看不到超出于個體生活經驗以外的東西,那么為什么還要讀它呢?就像扎加耶夫斯基的譯者李以東寫到的“人們讀詩以及寫詩,說到底,都不是完全沒有目的的——你可以說沒有那么切近、那么功利、那么短視的目的,但放遠了看,無論如何,還是至少有一個目的:讀詩、寫詩,必須使讀和寫的人感覺到,雖然世界混亂,不乏邪惡的陰影,雖然生活似乎只暴露出它暴力、喧嘩、壓抑、無意義的諸多方面,但并非不值得我們在每個早晨為之醒來。”于慈江在評論中認同這種說法:“好的詩歌作為一種正向的、可稱為精神食糧的產品,無論出自于何時何地何人,都應該也一定會有益于世道人心,有益于夯實人們生存的精神信念,有益于矯正人們的精神匱乏與畸曲,有益于提升人們登臨或期許的精神高度——這既是一首能稱得上好的詩歌的底線,也是題中應有之義。”這里討論的詩歌,換作更廣范圍的文學也是成立的。
也就是說,文學立足于現實生活,但一定要批判性接續歷史中的生活,指向于一種理想的生活和未來的生活。它不應該喪失勇氣和純真的能力。勇氣與純真并不意味著幼稚,而是像羅曼·羅蘭所說,認識到生活雖必然包含的復雜多面,依然不放棄對于真、善、美和人類普遍性價值的追求沖動。文學起于個人的操作,但作為一種在公眾那里傳播的文化產品,必然相應具有公共性質,它有義務與責任確立一種值得向往的美好價值。
要達至這樣的目標,作家要深入生活體驗生活,這種深入與體驗顯然不是簡單的掃描或者走馬觀花的“采風”所能概括的,它是指即便每個個體的生活是有限的,但只要他帶著真誠,努力從中擷取帶有公共性的元素,而不是人云亦云地淪為二手生活的應聲蟲,進而超拔于具體生活之上,才能夠給他人提供借鑒。同時,作家還需要有超拔的能力,這就涉及到技巧的積累與思想的沉淀,事實上我認為后者更為重要,這需要他將個人的生活轉化為主體的生活,意識到自己作為社會與歷史中的人所應該承擔的責任。因為個人生活是內在于社會總體機制之內的,它本身證明不了自身,必須有他人和總體性的社會結構才能予以定位,只有認識了總體才能認識個人,反之亦然。但是體驗生活、認識生活還僅僅是開始,最終還要表述生活。生活——體驗生活——認識生活——表述生活,是一系列相互區別又彼此關聯的動態過程,而文學作為一種精神產品又具備能動性,要回饋生活、反作用于生活,要落實到生活實踐之中。歸根結底,文學以生活為本,生活以人為本。
因而,文學是一種看似輕盈而實際上艱難的事業。現在普遍流行著一種關于文學的邊緣化與作家的無能為力的逃避式的說辭,其背后動因來自于對文學功能不切實的幻想和對于文學形態褊狹的認知,似乎文學作為事業已經被歷史證明失效了,但那事實上只是作為“現代文學”意義上的文學失效了,文學在今天可能會轉化成其他的樣式、文類和表現形態。如果想要文學能夠真正意義上來源于生活又作用于生活,顯然不能放棄超越日常生活、當下生活與存在主義式生活的激情,在把握生活多樣性的基礎上,于文學中表達理想生活的愿景。
湖南省作家協會 | 版權所有 : 湘ICP備05001310號
Copyright ? 2005 - 2012 Frguo.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