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兒童文學學會 時間 : 2019-11-18
分享到: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是為了紀念偉大的湘籍文學家張天翼先生,獎勵優秀原創兒童文學作品,促進兒童文學發展與繁榮設立的一項重要文學獎。第四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2019月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征集參評作品,評獎辦法如下:
第四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評獎辦法
第一章 評選宗旨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是為了紀念偉大的湘籍文學家張天翼先生,獎勵優秀原創兒童文學作品,促進兒童文學發展與繁榮設立的一項重要文學獎。“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提倡兒童本位的文學創作,鼓勵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的創新創作,促進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的切磋互鑒,推動體裁、題材、形式、手段的充分發展,推動兒童文學的發展和兒童閱讀品質的提升。
第二章 評選原則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本著“質量第一、客觀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評選。符合本屆評選范圍和評選條件的作品均可以參評。①出版或刊發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間的作品。②每位作家只可參加一個獎項的評獎,并且只能申報一部(篇)作品。
第三章 評選機構
第四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評選活動由湖南省作家協會聯合有關部委指導,湖南省兒童文學學會、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承辦,湖南省寓言童話文學研究會協辦。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代表、兒童文學作家、評論家、兒童教育及社會工作者組成,負責參評作品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評選條件
參評作品要求內容健康向上,能夠啟發少年兒童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有較高的思想價值、藝術價值和文學價值,為少年兒童所喜聞樂見。具體如下:
① 長篇原創兒童小說、童話、兒童文學理論著作及科幻文學、兒童劇等其他兒童文學專著);②短篇兒童文學新作(含童話、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等短篇或單篇兒童文學作品)。③參評作品為符合國家出版法規的正規出版物。④參評作家為在湖南生活或工作的兒童文學作家。
第五章 評選程序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每三年評選一屆。第四屆評選程序分作品征集、初評和復評三個階段。作品征集階段:參評作品根據第四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的評獎通知,向組織委員會評獎辦公室提供參評圖書及參評推薦表。作品初評階段:初評小組對參評作品進行初步評審后,將初評入選作品及其入選理由、初評綜述提供給復評委員會,供復評委員會參考。作品復評階段:復評委員會綜合評審全部參評作品,在尊重初評意見的基礎上,充分討論、認真評審并最后采取無記名方式確定獲獎作品。評選結果揭曉后,獲獎作品公布權屬湖南省兒童文學學會。
第六章 評審時間
①2019月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征集參評作品;②11月23、24日初評;③11月29日復評揭曉結果并頒獎。
第七章 獎項設置
設長篇小說、童話或兒童文學專著獎5到8部、短篇或單篇兒童文學作品獎1到2篇。設新人獎一名。獲“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者,主辦單位將為其頒發獎金及獎證。其中長篇小說童話或兒童文學專著獎及新人獎獎金各2000元,短篇或單篇各1000元。
第八章 申報事項
申報表及相關資料請用特快專遞(請勿用包裹郵寄)寄至:長沙市晚報大道89號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期刊室(607室)唐龍(收)。電話:18975809510。申報者既需要寄送書面表格,也需要寄送電子表格。電子表格發送至郵箱:656557278@qq.com。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的評選結果,請公正部門予以公證。本章程由“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評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湖南省作家協會 | 版權所有 : 湘ICP備05001310號
Copyright ? 2005 - 2012 Frguo.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