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作家網 時間 :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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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南省作家協會發表文學作品獎勵辦法》,現接受2024年度發表作品獎勵補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作者范圍
(一)戶籍歸屬地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三年以上的作者。
(二)符合文學評論申報作品范圍的省內外作者。
二、作品范圍
(一)在《人民文學》《收獲》《當代》《十月》上發表的文學作品。
(二)在《中國作家》《民族文學》《詩刊》《收獲·長篇專號》《十月·長篇小說》《星星》《兒童文學》《少年文藝》(江蘇)《少年文藝》(上海)《散文》《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光明日報》《文藝報》《文學報》《上海文學》《花城》《作家》《山花》《天涯》《芙蓉》《北京文學·原創》《江南》《小說月報·原創版》《長江文藝·原創》以及《湖南文學》“關注”欄目發表的文學作品。
(三)被《新華文摘》《小說選刊》《小說月報》《中篇小說選刊》《長篇小說選刊》《當代·長篇小說選刊》《北京文學·中篇小說月報》《散文選刊》(上半月刊)《散文·海外版》選載的文學作品。
(四)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文藝報》《文學報》《中國藝術報》《中國文化報》《文學評論》《當代作家評論》《南方文壇》《當代文壇》《文藝爭鳴》《文藝理論研究》《小說評論》《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文藝研究》《民族文學研究》《中國文學批評》《中國當代文學研究》《中國文學研究》(長沙)《揚子江文學評論》上發表或被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轉載的以湖南作家(戶籍歸屬地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三年以上的作家)及其作品為研究對象的文學評論、文學批評文章。
(五)在其他省級及以上文學期刊公開發表的小說。
(六)列入省作協重大創作專項、重點作品扶持、定點深入生活等項目的文學作品不在獎勵范圍。
三、申報方式
(一)請于2025年2月20日前提交申請材料(溫馨提示:2024年11月已經獎勵過的作品請勿重復申報)。
(二)申報材料。電子材料或紙質材料均可。
電子材料應該包括以下完整材料:
《湖南省作協作品獎勵申報表》,發表作品的電子稿,發表刊物的封面、目錄和作品內容掃描件,作者身份證正反兩面照片。以上電子材料請打包后以“地區+姓名”格式命名,發至電子郵箱hnzxcys@163.com。
紙質材料應該包括以下完整材料:
《湖南省作協作品獎勵申報表》,發表刊物原件或包括封面、目錄和作品內容的復印件,作者身份證復印件。《申報表》和發表作品的電子稿請同時發送至電子郵箱hnzxcys@163.com。紙質材料郵寄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大道186號省作協創作研究室401室;聯系人:李硯青,0731-84536520;郵編:410013。
(三)各市州作協、省級文學學會(協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由作者直接向省作協申報。
(四)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本次獎勵,且三年內不得申報發表作品獎勵和省作協扶持項目。
附件:
《湖南省作協發表作品獎勵申報表(2024)》
湖南省作家協會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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